2019年6月30日星期日

儒家思想是中国人身上天生的大毒瘤
信源:sparker博客|编辑:2019-06-27| 网址:http://www.popyard.org    抄送朋友打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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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曝光的湖南怀化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引爆了国内舆论,官媒多强调中央的“扫黑除恶”运动的及时和必要,网上舆论要么聚焦“深挖保护伞”,要么聚焦“迟来的正义”,更有聚焦“中国的教育”和“社会道德沦丧”等,连乌有之乡都发文替群众“讨要正义和真相了”, 看来看去也只有多维网一文多少提及了“超越法治的中国底层权力游戏”。
虽然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中,但从此案被掩盖16年之久且一直处于“所有人都知道真相,但没有一个人去揭露真相”的状态中,直到关键涉案人,当时新晃一中校长黄炳松,退休且离开怀化至深圳多年后才被一个涉其它案件寻求轻判的从犯主动招供出来,基本可以推断:1. 黄炳松与其外甥并没有省市级或中央级的“保护伞”,这种级别的大老虎肯定有不少死对头,早就会借如此明显的刑事案来权斗大老虎了。2. 真正的“保护伞”是黄炳松与其遍布当地政府部门的亲属们编织的“权力关系网”,这种网在中国地方基层社会里非常普遍而且异常强大,不但可以凌驾于法律,甚至可以玩转中央的政策和指令。
新晃县教育局,公安,司法,检查机关的众人们敢于公然无视明文法规和纪律,明目张胆地包庇黄炳松就是因为这个网的异常强大和邓世平的普通平民的弱小使得他们每个人都认为这样做是安全且可预期受益自身的。 生活于这个网里的人们都心照不宣地认同一个铁律:中国社会是个“人情社会”,我今天帮这个“网中人”一次,明天必定可期望从这个网中受益一次,而那个邓世平,由于他不是“网中人”,是死是冤都与我的利益无关。 所以这个网里的人要做的就是如何维护“网中人”,因为维护“网中人”就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
操场埋尸案在被掩盖了16年后才得以揭露,并非是“扫黑除恶”运动的“硕果”,而是由于黄炳松与其亲属们脱离政府职能部门多年,从而逐渐脱离了并被排除在这个“关系网”之外的结果。 同理, 20多年前被判死刑,于2010年就保释出狱开公司赚大钱的孙小果,为非作歹昆明三十多年并安然度过多次打黑运动直到今年4月才落网,其根本原因也不是习中央的扫黑除恶督查组之英明,而是他那曾任区公安局副局长和区城管局局长的继父于去年退休失去了“关系网”庇护的结果。
中学校长,区城管局长本都是地方政府部门中权力较低的职位,人们很难想象他们手中有限的权力可以使其手眼通天,为所欲为,但事实上,他们不但做到了在地方上一手遮天,还可以把法律踩在脚下。 这里的部分原因是中共人治的司法制度,更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儒家文化主导的中国底层社会是个“人情和面子社会”,当这样的社会与政府底层的职能权力相结合时,就会自动结成一张“权力-利益关系网”,这个网针插不进,水泼不进,其的能量在地方上甚至比省市委书记的权力还大,可以轻易地凌驾于法律和制度之上。 中共对县级以上的一二把手基本都采取异地委派的办法就是惧怕和担心这样的地方权力关系网形成自己的“独立王国”,从而失去管控。即便如此,在地域边远封闭,族裔单一的地方,外来的一二把手面对强大的地方势力构成的底层权力网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何况这些一二把手也深谙道家文化的太极和维系手法,能做到既不触动地方权力关系网,又可保乌纱帽,甚至加官进爵。所以邓世平的儿子告到省市里也是不了了之。
我曾发文《回望六四--中国离民主还有多远》阐述了:中国要走入现代文明的民主社会,前提是要首先实现宪政和法治的公民社会, 而要实现法治的公民社会最大的阻碍就是儒家,道家,法家这三棵大毒草。 因为宪政是国家制度层面的,可以由上到下推动,可建立法治的公民社会是要落实到社会底层每一角落的,需要社会每个人从自己和周围做起。 可以预见,依托儒家文化的“人情和面子社会”所形成的权力关系网将会是建立公民社会的巨大天敌,因为这个网不但可以凌驾法律之上,还可以摧毁每个公民的独立自我精神,把公民都变成这个权力关系网的附庸。 可以肯定地说:不彻底铲除儒家和道家这些个中国人身上天生的大毒瘤,法治的公民社会之建立就无从谈起, 即便实行了宪政,操场埋尸也会在中国社会一直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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